天津:推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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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進一步激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干事創業活力,推動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和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市教委制定印發《關于深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實施意見》明確了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系列職稱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堅持黨管人才原則,遵循人才成長規律,堅持把師德放在首位,堅持統一分類評價,堅持評價與使用相結合,堅持下放權限和強化監管相結合,構建分類清晰、名稱統一、科學規范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制度,培養造就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為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提供制度和人才保障。
《實施意見》主要改革內容包括健全制度體系、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機制、促進人才開發使用、強化評審服務和監督管理等五部分,體現了四大改革亮點。
統一各層級職稱名稱。原中等專業學校教師職稱和職業高中教師職稱統一并入新設置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系列。2016年至今天津市試點評審的中等專業學校正高級講師、職業高中正高級教師對應正高級講師;原中等專業學校高級講師、職業高中高級教師對應高級講師;原中等專業學校講師、職業高中一級教師對應講師;原中等專業學校助理講師、職業高中二級教師對應助理講師;原中等專業學校教員、職業高中三級教師可聘任為助理講師。
堅持“以德為先,業績為本”的評價標準。堅持把師德放在評價的首位。做到教書與育人相統一,言傳與身教相統一,潛心問道與關注社會相統一,學術自由與學術規范相統一,激勵教師提高師德修養,以德立身、立學、施教,立德樹人,愛崗敬業,為人師表。突出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導向。評價要素兼顧論文、學歷、課題項目、教育教學工作實績等,注重實踐教學和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注重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工學結合的教學改革,注重行業企業實踐經歷,可將教研報告、教案、發明專利、參與教學標準和人才培養方案開發成果、參與學校專業建設、參與實訓基地建設、指導學生實習成果、指導職業技能競賽或教學競賽成績、參與行業標準研發成果等作為評價條件。
加大優秀人才和基層一線激勵。本人或指導學生獲得世界技能大賽、全國職業技能大賽優勝獎以上名次,或擔任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負責人,或獲得省部級以上教育教學成果獎、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等表彰獎勵的,可直接申報評審本系列高級職稱。對于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以及同時承擔文化課、專業課和實習教學任務的教師,予以適當傾斜。對于公開招聘的具有3年以上企業工作經歷并具有高職以上學歷的教師,在首次評審時可參考其在企業的工作經歷和業績成果直接申報本系列相應層級職稱。
強化職稱評用銜接。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評審是教師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和關鍵環節,崗位聘用是職稱評審結果的主要體現。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評審,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競聘更高等級的專業技術崗位,由學校推薦符合條件的教師參加評審,并按照有關規定將通過職稱評審的教師聘用到相應教師崗位,并及時兌現受聘教師的工資待遇。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強聘后管理,在崗位聘用中實現人員能上能下。
(編輯: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