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讓“職業碰瓷”現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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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于可以安心過年了。”春節前,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的一家企業負責人專門致電濱江區檢察院檢察官表達感激之情。原來,這家企業遭遇了“職業碰瓷”。有人以欺詐手段入職,惡意制造事端,使公司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據此再索要賠償,如果得不到滿足,就死磕公司。最終,檢察官將此人揪了出來。2024年11月8日,法院以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偽造公司印章罪、敲詐勒索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3.5萬元。
造假入職求賠償
2021年6月,為了拓展業務,杭州Y公司在網上發布了一則招聘商務拓展經理的信息。很快,一個履歷與崗位匹配度極高的應聘者張某出現了。經過兩輪面試,張某成功入職并與公司簽訂三年勞動合同。
然而剛入職,張某就開始“擺爛”,不僅工作態度不積極,還越過合作伙伴私下聯系他人。主管要求他改進,張某口頭應允卻屢教不改,公司培訓考核也是倒數第一。
公司上級得知情況后,決定再給張某一次機會,然而,張某依舊我行我素。當另一名合作伙伴表達嚴重不滿后,公司不得已主動與張某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張某向公司索要5萬元離職賠償,雙方沒有談攏。
隨后,張某陸續到勞動監察部門、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投訴,還去派出所報案稱公司對其實施詐騙。Y公司為了避免后續的“糾纏”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無奈之下妥協,同意支付其1萬元。
杭州L公司的遭遇也如出一轍。2021年9月,公司高薪聘請張某擔任銷售總監。結果,他剛入職就提出請假申請,被駁回后消極怠工,公司最后無奈批準。10月29日,公司實在忍無可忍,向張某發送了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通知書。張某立即提起勞動仲裁,索要8萬多元的高額賠償。
在仲裁和訴訟都不支持高額賠償的情況下,張某通過向人社部門、稅務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惡意投訴等方式,變相施壓,公司不堪其擾同意支付5萬元的賠償。
而就在這期間,Y公司發現張某提供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有修改的痕跡。為進一步核實情況,公司與張某曾任職的N公司取得聯系,發現張某的社保證明和簡歷均系偽造,隨即向人社部門反映情況。
大數據賦能探真相
人社部門移送線索后,2023年11月29日,公安機關決定立案偵查。經偵查,發現張某入職時提交的《浙江省基本養老保險歷年參保證明》《浙江省社會保險參保證明》《離職證明》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張某到案后,對自己變造國家機關公文、偽造公司印章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但始終不承認自己敲詐勒索。
2024年1月12日,張某因涉嫌變造國家機關公文、偽造公司印章罪被杭州市濱江區檢察院批準逮捕,4月9日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辦案檢察官在案件審查過程中,發現張某以虛假簡歷、虛假社保證明求職,在短時間內惡意制造事端,使公司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再以此為由向公司索要高額補償,存在敲詐勒索的主觀故意。
為了全面掌握案件事實,辦案檢察官引導公安機關偵查人員補充偵查,從張某入職表現、離職原因、投訴內容、勞動爭議解決方式等多方面入手,進行針對性調查取證。
考慮到張某曾就職于多家企業,辦案檢察官建立了“職業碰瓷”獲取勞動賠償金法律監督數字模型,排查此類反常就職行為背后的其他涉罪線索。
經大數據碰撞結果顯示,張某于2019年至2024年入職15家公司,提起勞動仲裁17起、民事訴訟13起。檢察官由此初步判定其存在不合理高頻“維權”行為。
為了進一步厘清張某離職期間惡意投訴、舉報公司并據此獲取公司高額勞動賠償之間的因果關系,辦案檢察官決定開展自行補充偵查,查明張某通過仲裁、訴訟、投訴、舉報等多種手段脅迫多家被害單位同意支付其高額勞動賠償的犯罪事實。最終,杭州市濱江區檢察院增加認定張某涉嫌敲詐勒索罪,涉案金額23萬元。
2024年7月15日,該院以涉嫌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偽造公司印章罪、敲詐勒索罪對張某提起公訴。11月8日,法院采納檢察機關的全部指控意見,作出上述判決。
幫助企業切實防范用工風險
作為杭州高新區,濱江區擁有著浙江省第一的上市公司總量,共計擁有注冊企業數9.5萬余家。如何實現海量企業與高新人才的雙向奔赴,幫助企業切實防范用工風險,成為該院的關注點。
立足于該案辦理,該院會同區人社部門制發《關于規范企業用工制度的建議函》,從完善勞動合同和深入開展背調等方面提出建議。同時,為了防止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況再次發生,該院又通過“職業碰瓷”獲取勞動賠償金法律監督模型,將摸排的相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和本院民事檢察部門,推動打擊犯罪及生效裁判監督工作有序開展。
“下一步,我們將深入推進數字檢察,以大數據賦能高質效幫助企業識別潛在的法律風險,促進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為優化創新創業氛圍、激活市場活力貢獻檢察力量。”濱江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夏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