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保障有編制!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新方案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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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黨中央關于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部署,為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和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工作,省委編辦、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近日聯合印發《湖南省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編制保障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確,各地按照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招錄的2023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20年新冠疫情以來通過“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政策”進入村衛生室工作的大學生,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擇優聘用為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并在村衛生室工作,按程序給予事業編制保障。
鄉村醫生是我國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的“網底”。引導更多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從事鄉村醫生工作,是優化鄉村醫生隊伍、服務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重要舉措。為強化編制引導和保障作用,《方案》要求,以縣為單位專項招聘政治素質強、專業素質好的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同時做好縣域間統籌,優先保障偏遠和經濟欠發達的市縣。縣(市、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縣域內被聘用大學生鄉村醫生的統籌,優先保障偏遠鄉鎮村衛生室。
為做好人員公開招聘和日常管理,《方案》明確,對2020年新冠疫情以來通過“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政策”進入村衛生室工作的大學生,通過考試或考核的方式,按程序給予事業編制保障。按專項計劃招錄的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編制和人事關系在鄉鎮衛生院,工作崗位在村衛生室,明確在村衛生室工作的最低年限,并限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被聘用大學生鄉村醫生交流、解除聘用合同等空出的編制,定向用于后續年度大學生鄉村醫生招聘工作。鄉鎮衛生院承擔被聘用大學生鄉村醫生日常管理的主體責任。
為建立編制核查機制,《方案》要求,各地機構編制部門建立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編制臺賬,實行實名制管理。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挪用、占用、冒用或變相使用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