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出臺青年就業見習管理辦法
2023年12月22日
來源: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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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青年就業見習工作,不斷提升青年就業見習工作管理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水平,確保青年就業見習工作順利實施,寧夏回族自治區印發《寧夏青年就業見習管理辦法(試行)》。
在見習單位認定方面要求,見習單位應該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正常經營3年(含3年)以上、企業在職職工10人以上,遵紀守法、制度健全、管理規范;信譽良好,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用工規范,勞動關系和諧穩定,近3年內沒有拖欠職工工資、欠繳職工社會保險等不良行為,沒有涉及金融、合同、司法等糾紛案件;具備符合國家、自治區規定的勞動保護措施和勞動安全條件,能為見習青年提供必備的工作生活條件;能持續提供一定數量適合各類見習青年的就業見習崗位,見習崗位應具備一定的技術含量、業務內容,且人身意外傷害風險較低,有利于其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在見習管理中要求,見習單位應該為見習青年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生活保障,對見習青年進行培訓和指導,加強與見習青年溝通交流,幫助解決其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負責見習青年考勤與考核,每月按時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送考勤表;見習青年與見習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提前離崗,及時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和保障部門報告;見習期滿后,根據見習青年實際表現和工作成績進行考核,出具見習鑒定。
在見習期間,見習青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見習單位可解除見習協議:已落實工作單位等不能繼續參加就業見習工作的;不遵守見習單位規章制度且教育無效的;不服從管理給見習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的;見習青年不愿意繼續從事青年就業見習工作的;見習青年注冊公司且冒領見習生活補貼的,并退回其冒領的補貼資金;見習青年受到刑事處罰的。
自2019年至今,自治區共組織9530名青年參加見習活動。